西电主页 EN
2014-03-24
各位硕士毕业生同学:
按研究生院要求,2014届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于4月1日前离校。按照学校要求,仅延迟答辩的同学可办理延期离校,已通过答辩的学生(包括延迟派遣的同学)均需在4月1日前办理离校手续。请需要办理延期离校的同学于周三下午携带延期答辩证明来电院办公室登记。
按往年惯例,延期离校的同学学校可能会统一安排住宿(需补交住宿费)。因近期宿舍出入人员较多较杂,请同学们在此期间注意宿舍安全,重要物品随身携带,避免损失。
上一篇: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SanDisk学者中国奖学金”的补充通知
下一篇:关于电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