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主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教学鉴定)的通知 2008-12-05 17:18:00 浏览次数: 经学院院务会2008年11月17日会议决定,分批分期对全院青年教师履行主讲教师职责情况进行考核(简称教学鉴定)。鉴定结果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和岗位津贴优绩优酬的参考,对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权。首批对2009年度晋升正高、副高的教师进行教学鉴定。 自愿报名:2008年12月底以前,凡参加首批鉴定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鉴定登记表(电院网上下载)并交到院办公室李林子处。 具体通知见附件 威廉希尔足球官网 2008年12月5日 关于对主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教学鉴定)的通知.doc 上一篇文章:强调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关于对200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