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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5
为了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西安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9﹞6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于2010年组织学生参加医保。为做好该项工作,学校成立了校大学生医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医院。根据工作安排,现已启动大学生医保各项工作,请各位同学积极配合,尽快完成我校大学生参保工作。现将医保政策公布如下,供同学们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pdf
《西安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9﹞65号).pdf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pdf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致大学生一封信.doc
学生放弃参加医疗保险确认函.doc
校医保办公室电话:8820187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0年11月12日
来源http://www.xidian.edu.cn/xwlm/xxtz/98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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